父母把子女告了要赡养费,多个子女怎么分担?不想出钱能少给吗?——请律师结合案情与北京实际情况解答。
结论:赡养义务不能免除,金额按父母需要与子女能力分摊,工资低可主张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律没定统一金额,法院会综合父母实际需要(基本生活、医疗、护理)、子女收入、本地生活水平来酌定。北京参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口径,但不会写死金额。
具体拆解:其一,赡养不只给钱,还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给钱多不等于全尽义务。其二,多子女家庭按“谁有能力谁多担”分摊,但每个子女都有底线义务。其三,当年分家少分、关系不好,都不能作为不赡养的理由。其四,二儿子说工资低想少给,得拿出收入流水、家庭负担等证据,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北京落地:能协商就先在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司法所主持下签赡养协议,写明每人每月给多少、医疗费怎么分担。协商不成,父母可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法院会查各子女收入、父母每月开销和是否大病。判决通常按月给,给到父母去世;大额医疗费再按比例分摊。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风险(比如遗弃罪)。
风险提示:别赌气说“断绝关系”,法律上这种话断不了赡养义务。别给现金不留凭证,建议转账并备注“赡养费”。最好趁父母在世,把赡养协议和财产安排一起谈清楚,省得日后扯皮。本回答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以上为一般性解答,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
补充角度:如果子女主张自己月薪不高,光拿一张工资条不够。最好把你近一年银行流水打出来,把房贷、租房合同、孩子的学费缴费记录一并提交。法院要测算你扣除必要开支后实际剩余多少,不是看你“账面收入”低就认定你穷。另外,父母如果起诉,你也要准备好父母每月的药费单据和护工费发票——这不是替对方举证,而是为了证明父母到底需要多少,防止对方狮子大开口。
实践中常有子女说“我每周都去探望、买米买油,也算尽了义务了”。这种生活照料确实可以在酌定赡养费时考量,但你要留下凭据。比如医院陪诊记录、帮父母付医疗费的微信转账、日常代买的订单截图,分门别类整理好。开庭时法官问到你为父母做了什么,你能拿出这些,才有可能在金额上争取减少。空口说自己孝顺,难以让法官采信。
补充角度:你收到传票先别慌,去看起诉状里列了几个被告。如果父母只把你一个人告了,你可以在开庭前申请追加其他兄弟姐妹为共同被告。法院要先查清有几个赡养义务人,各家的经济情况,才能确定你的份额。你要是闷着头应诉,可能最后变成你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再想找别的子女追偿就麻烦了。
还有,一审判决下来后,你要是觉得分担比例不公,务必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实践中有人没上诉,等判决生效了又对份额不满,拒不履行,结果被法院强制执行,工资卡冻结不说,还背上“老赖”名号。如果对判决有意见,先上诉解决,不要拿不付款来对抗,那只会让风险变大。
补充角度:在北京打这种官司,法院会看父母实际支出的“明细账”,比如房租或养老院费、吃饭穿衣、门诊自费药、请护工的钱。你也要把自己在北京的生活成本摆出来——交通、住房、孩子教育都是硬开销。法官酌定比例时,通常会让收入高、负担轻的多担一些,收入低的少担但不会零担。哪怕你收入只有两三千,每月也得象征性给几百块钱,完全不掏钱在法律上很难站住脚。
如果不是非要每月转账,也可以协商“照料折抵钱”。比如父母同意某个子女负责买菜做饭、陪看病,其他子女出钱。但要注意,把口头约定落实成书面赡养协议,写清楚折抵标准,别让出力的又出钱。调解协议能让居委会或司法所见证。这样既照顾了父母,也避免了日后子女之间互相攀比“我出力了你不给钱”。
补充角度:有子女误以为父母只能要起诉前几年的赡养费,拖久了就过期了。实际上,追索赡养费不受三年时效限制,父母随时可以起诉追讨未付的钱。所以别把希望寄托在拖时间上。真正要做的,是算清自己合理的负担份额,或者主动找兄弟姐妹坐下来谈个方案,省得被起诉后在调解中被动。
还有一点容易误解:父母有退休金不等于子女就不用管。若父母退休金足以覆盖吃穿用度,法院可能不支持每月固定赡养费;但一旦生了大病,医保报完的自费部分,子女仍要按比例分担。反过来,如果父母存款很多却仍要你按月给钱,你可以拿存款凭证说明他们经济并不困难,法院对每月固定赡养费通常不会支持——这跟不想出钱是两回事,理由要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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