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网:北京买房定金被中介扣了怎么办,隐瞒抵押——请律师结合案情与北京实际情况解答。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在北京,中介隐瞒房屋抵押属于未尽如实报告义务,定金可退并可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具体拆解
第一,中介的法定动作很明确: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房子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这是必须说的重要事实,不是“你没问就不说”的事。你问过,他还说没问题,这就不是疏忽了。法律咨询
第二,隐瞒的后果写在法条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定金的走向。因中介隐瞒导致合同目的实现不了、过不了户,这属于不可归责于买方的原因,定金应当返还。
第四,卖方也跑不掉。房屋存在抵押未告知,致使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证据这样固定:中介承诺“无抵押”的微信聊天、带看记录、定金收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四样凑齐。
北京落地
签约前,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抵押与查封。
北京二手房务必走网签和资金监管,定金与房款进监管账户,不进中介账户,更不进个人账户。
中介隐瞒的,可以向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和区住建部门投诉,要求核查经纪人员执业行为。
风险提示
别只信中介口头说“没问题”,白纸黑字才算数。
本文根据公开法律条文和北京地区一般实务情况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也不承诺任何结果。
以上为一般性解答,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
补充角度:定金这块我提醒你算清楚时间节点。北京二手房走资金监管时,定金如果已经打进监管账户,中介是动不了的;但要是当时图省事直接转给中介或个人账户,现在得赶紧固定转账记录和收款人信息,先向区住建部门投诉施压,同时准备起诉材料。别拖着,拖久了对方账户一空,判决也难执行。
另外,中介隐瞒抵押这事,你可以考虑把卖方一起列为被告。北京法院审这类案子,通常会看买方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你如果自己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对方可能拿这个说事。所以现在马上去查一份登记信息,把查询时间固定在起诉前,证明你是在签约后才知情,这样主张解除合同和返还定金更有底气。
补充角度:从程序上给你提个醒:北京这类中介纠纷,先去区住建部门投诉比直接起诉更划算。投诉后住建部门会调取中介的带看记录和签约档案,这些材料你自己拿不到,但投诉程序里能固定下来,后面打官司直接调取就行。同时向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投诉,双线推进,中介怕影响执业资格,往往愿意坐下来谈退定金。
金额计算上别只盯着定金本金。你交定金到现在的这段时间,资金被占用是有利息损失的,按同期贷款利率主张就行。如果中介收过服务费或评估费,隐瞒抵押导致交易做不成,这些费用也得一并要回来。起诉时把定金、利息、已付费用分项列清楚,法院判起来也清楚,别糊在一起写。
补充角度:我得提醒你注意诉讼时效和合同状态。从你知道房子有抵押那天起算三年,别觉得不着急。更重要的是,现在合同还没解除,你要先发书面解除通知给卖方和中介,用快递寄并保留底单,写明因隐瞒抵押解除合同。这一步不做,后面主张返还定金和赔偿,对方可能抗辩合同还在履行中,你反而被动。
替代方案也说一句:如果房子本身你确实想要,卖方抵押金额不大、能自己解押,你可以要求卖方在网签前办完解押手续,把解押作为付款前提写进补充协议。但前提是中介和卖方都书面确认解押时间和违约责任,口头承诺一概不认。要是对方含糊其辞,那就别恋战,走解除退定金的路子更稳。
补充角度:证据固定上,光有微信聊天不够,得形成链条。你把带看时中介怎么说的、签约时怎么承诺的,整理成时间线,配上聊天截图、通话录音、带看确认单。特别是定金收据上如果写了“无抵押”或类似字样,那是关键书证,原件一定收好。北京法院对这类书证认可度高,比事后补的录音管用。
最后说个风险:别轻易签中介拿来的任何和解协议或退款承诺书。有些中介会写“退还部分定金后双方再无争议”,你一签,后面再想主张赔偿就没门了。要签也得让律师先看,把退还金额、时间、违约责任写清楚,并明确保留追究隐瞒抵押责任的权利,否则宁可先不签。
你的情况和上面不一样?
补充案情细节后重新发布问题,值班律师会优先解答——首次咨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