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是不是我哪里不行”。但作为在北京做了多年劳动仲裁案件的律师,我得先跟您说一句大实话:试用期不是公司的“免赔金牌”,更不是想辞就能辞的“白嫖期”。您手里那份辞退通知,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直接影响您能不能拿到钱、能拿多少钱。这篇文章把试用期里工资、社保、解除规则这些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一、试用期能有多长、能约定几次

先说最基础的:试用期不是公司想定多久就定多久。法律上对试用期的时长有硬杠杠,超过的部分不合法,也无效。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者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同一个用人单位和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哪怕您离职后又回到这家公司,也不能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的,如果公司只跟您签了一个试用期合同而没签正式合同,那这个“试用期”在法律上不成立,这段期间就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间。

所以您先对照一下:如果您的合同是两年,公司却给您定了三个月试用期,那多出来的那一个月,法律上不认。公司这时候辞退您,适用的就不是试用期规则,而是正式员工的解除规则了。

二、试用期工资与社保的底线

试用期工资不是公司随便开价的,法律规定了最低线,低于这个数就是违法。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三个数字比大小,哪个高按哪个来,就低不就高是违法的。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工资打折,基数也是转正后工资,不能说试用期工资三千、转正六千,然后按三千的80%算,那也不对。

再说社保。试用期必须缴社保,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不存在“转正之后才给您缴”这回事。很多公司跟您说“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补缴”,签个放弃承诺书也没用——那玩意儿在法律上无效,放弃社保的承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公司没给您缴,您不只可以要求补缴,还能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这点后面细说。

三、试用期辞退到底合不合法

这是整篇文章最关键的部分。试用期内,公司确实比正式期多一些解除空间,但绝不是说一句“试用期不合格”就能把您打发走。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除非符合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或者因为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否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即便解除,也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试用期辞退的核心逻辑是:公司要说得出道理,而且这个道理得站得住脚。

在实际仲裁中,公司最常用的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个理由成立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录用条件要事先明示——比如招聘启事、录用通知书、岗位说明书里写清楚了岗位要求,而不是入职后临时编出来的标准。
  • 考核要留痕——公司得有书面考核记录,能证明您哪项不达标、标准是什么、结果是什么。
  • 解除要通知到人——必须在试用期内把解除决定通知到您本人,口头一句“你明天别来了”不算。

如果公司说“不合适”“没眼缘”“感觉不匹配”,这些主观理由法律上不构成。如果公司拿不出事先明示的录用条件和客观考核结果,那这个解除大概率是违法的。

四、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各拿多少钱

这里分几种情况,每种情况对应的钱不一样,别搞混了。我直接列个表给您看:

辞退情形法律性质补偿结果
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事先明示条件+客观考核证据)合法解除无经济补偿
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性辞退合法解除无经济补偿
协商一致解除合意解除按N支付经济补偿
患病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合法解除(非过失性)按N支付经济补偿
无合法理由、无证据支持的单方辞退违法解除按2N支付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个N怎么算,得说清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基数是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是您实际拿到手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含奖金、津贴、加班费在内)的平均数。在北京,这个平均数算出来要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算。

举例您就明白了:您在北京一家公司干了两年零四个月,月均工资一万,如果被违法辞退,2N就是两个月工资乘以2,即四个月工资,也就是四万块。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N就是两个半月工资,两万五。差距就在这儿。所以搞清楚自己是哪种解除,直接决定您能拿多少钱。

五、被辞后怎么办——北京落地实操

真摊上这事了,别慌,按步骤来。每一步都不难,难的是别把证据丢了。

第一步:当天要书面解除通知。公司辞退您,必须出书面通知,写明解除理由、解除日期。如果公司不给书面通知,口头把您辞了,您当天就要打开手机录音,把谈话过程录下来——问清楚“您是代表公司辞退我吗”“理由是啥”“依据是什么”,微信上让HR或领导用文字再说一遍也行。别不好意思,这是您后面维权的地基。

第二步:收集录用条件和考核证据。把当初的招聘广告截图、录用通知书、岗位说明、试用期考核表全部留存。如果公司压根没跟您提过考核标准,那对他们很不利,对您很有利。

第三步:去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北京的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这是必经程序。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都能受理。时效是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也就是从被辞那天算起一年内。仲裁不收费,您不用担心成本问题。

第四步:仲裁诉求要写清楚。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要求确认解除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这两者只能选一个,不能又要继续上班又要拿赔偿金。诉求数额要算准确,写错了后面改起来麻烦。

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复杂,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社保记录,有争议的证据一并带上。去仲裁委窗口填表立案就行,北京各区的仲裁委都有立案引导,您不会填就问窗口工作人员。

六、常见问题FAQ

试用期公司没跟我签劳动合同,被辞了能告吗?

能告,而且这时候公司问题更大。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同时不影响您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有些公司觉得“没签合同就是临时工,想辞就辞”,这个想法大错特错。只要您能证明在这家公司实际干活、接受管理、按月拿钱,劳动关系就成立,所有劳动法保护都适用。

试用期生病住院被辞退,合法吗?

分情况。如果您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您。医疗期是法定的,按您工作年限最低三个月。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也要顺延到医疗期满。如果公司以“生病影响工作”为由在医疗期内把您辞了,那就是违法解除,您有权利要求2N赔偿,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医疗期满后,如果病没好利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N,还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要交个税吗?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才需要计算缴纳个税。北京的基数较高,一般劳动者拿到的赔偿金基本都在免税额度以内,实际缴税的情况很少。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和转正后第一天被辞,有区别吗?

法律上没有“试用期最后一天过了就自动转正”这回事,关键看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截止日期和解除通知落款日期。如果解除日期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按“不符合录用条件”来主张解除;如果解除日期已经过了试用期截止日,那就视同正式员工,公司只能按正式期的规则来辞退,举证难度更大。实践中很多公司卡在最后一天辞退,其实是在利用时间差降低自己的举证门槛。如果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没约定正式期,那试用期不成立,这段期间就是正式期,公司辞退您得按正式员工规则走。

公司说我“试用期不合格”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能写吗?

千万别写。您一写“个人原因离职”,性质就从“被辞退”变成了“主动辞职”,后面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公司让您写离职申请,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规避违法解除的责任。如果公司让您走,您就说“请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写明解除理由”,不写任何个人原因的离职文件。这是保护自己最关键的一步,也是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大亏的地方。

最后两段话

试用期这段时间,很多劳动者心态上是弱势的,觉得“我还没转正,公司想让我走我就得走”。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试用期的意义,是让双方互相考察、互相适应,不是给公司一个可以随意辞退而不付代价的窗口。公司想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拿不出来,对不起,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一分不少。

遇到试用期被辞的事,先别急着签字、别急着交离职申请、别被“好聚好散”四个字裹挟着把自己的权利放弃了。该拿的钱,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就等您去主张。如您正面临试用期劳动争议,不确定手里的辞退通知是否合法、赔偿数额怎么算,可向龚静律师留言咨询,北京执业、可承接全国线上咨询。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