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买二手房,很多人第一次见中介就被要求签一张看房确认书,接着微信转一笔钱“锁房”。房子没买成,门店指着确认书上“定金不退”几个字拒绝退款。先说结论:看房确认书通常只能证明中介带你看过房,不等于居间合同,也不等于定金合同。这笔钱能不能退,关键看三点——双方怎么约定的、有没有收据、钱转给了谁。下面按北京本地的实际做法,一处一处拆开讲。
一、看房确认书到底证明了什么
看房确认书最常见的写法是:确认某年某月某日,中介带看了某小区某套房,下方一行小字“看房人确认,所看房屋信息属实”。它的核心作用是留下带看记录,防止客户绕开中介直接找房主成交。它证明的是“带看”这个事实,不是“委托卖房”“委托购房”的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说的是中介的如实报告义务:房龄、抵押、查封、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凶宅这些影响成交的事,中介有义务讲清楚。讲不清楚或者故意瞒着,报酬请求就站不住。
所以看房确认书本身既不是居间合同,也不是定金合同。居间合同要约定服务内容、报酬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定金合同要有明确的定金意思表示和交付。一张带看单上印几个字,达不到这个程度。当然,如果确认书背面密密麻麻写了委托条款、报酬条款、定金条款,那就另当别论,要逐字看。
二、这笔钱是不是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这条有三层意思,对北京买房人很实用。第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钱实际交到对方手里才成立,光在纸上写“定金五万”不算数,得看转账记录。第二,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北京一套五百万的房子,定金上限是一百万,五万块远没到线,数额上没问题。第三,交付对象决定返还义务人:钱转给门店,退钱找门店;钱转给卖方,退钱找卖方;转给中介个人账户,还得看这个人和门店是什么关系。
反过来讲,如果双方从头到尾没说过“定金”两个字,聊天记录里写的是“先交五万锁房”“不满意可退”,那这笔钱更接近意向金,不适用定金罚则,房子没买成应当返还。
三、四种常见名目的差别
中介收钱的名目五花八门,法律后果完全不同。下面这张表按北京市场上常见的话术整理,对照自己的转账备注和聊天记录看。
| 名目 | 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 能否退还 | 举证要点 | 常见话术 |
|---|---|---|---|---|
| 定金 | 适用,交付方违约不退,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 看谁违约;无违约事由应返还 | 转账备注、收据写明“定金”、聊天确认 | “交定金锁房,不买不退” |
| 意向金/诚意金 | 不适用 | 交易未成原则上应退 | 聊天记录中“可退”“不满意退”的表述 | “先交个诚意金,排个队” |
| 服务费/信息费 | 不适用 | 未提供约定服务应退或部分退 | 服务内容约定、实际提供了哪些服务 | “这是信息费,看房就要收” |
| 代收房款 | 不适用,性质是购房款 | 向卖方主张,按买卖合同处理 | 转账对象、卖方是否确认收到、有无委托收款 | “先转给店里,算房款一部分” |
表格看明白一件事:名目不是中介嘴上说了算,而是看书面约定和转账凭证。转账备注写“定金”,聊天里又说“可以退”,两者冲突时,法院会结合整体履行过程判断。
四、没签居间合同能不能要回
(一)中介未促成交易
居间合同的核心是对价:中介促成合同成立,才有报酬请求权。没签书面居间合同,不代表没有居间关系,但报酬请求仍以促成交易为前提。房子没买成,中介没有促成买卖,主张全额报酬缺乏基础。此时五万块如果被定性为报酬性质,应当返还;如果门店主张是定金,要证明双方有定金合意。证据上重点准备:确认书全文、转账记录、说明“锁房”的聊天、门店开具的任何票据。
(二)中介仅提供带看
带看确实付出了劳务,中介可以就实际支出和劳务合理主张费用,比如交通、时间成本,但金额应与实际服务相匹配,不能把五万块全部说成带看费。北京实践中,单纯带看主张高额费用的,支持空间有限。你要做的是把“带看了几次、看了几套、有没有提供房源核验、有没有约见房主”这些事实固定下来,用来对抗对方虚高的费用主张。
(三)钱已转给卖方
如果转账对象是卖方或者卖方指定的账户,这笔钱性质上转为购房款,返还义务人是卖方,不是门店。此时要向卖方主张,依据是买卖合同未成立或解除后的返还。证据上要有:卖方收款确认、中介出具的代收说明、买卖合同磋商记录。门店只是居间方,不能替卖方退钱,起诉时被告要列对。
五、“定金不退”条款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这条落在中介身上,就是提示说明义务:确认书上的“定金不退”如果是格式条款,中介应当以合理方式提示你注意,并按要求说明。只是印在角落、没有加粗、没人向你解释,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条款被认定不生效或者交易确定不发生后,钱应当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分担损失。门店拿“定金不退”当挡箭牌,你得先看这个条款有没有经过提示说明,再看房子没买成是谁的原因。
六、举证清单
这类纠纷输赢往往不在法条,在证据。下面五类材料,缺哪类就用相邻材料补。
- 看房确认书原件与照片:原件在门店手上不要紧,签字前自己拍照留存,重点拍正面条款和背面小字。缺原件,用照片加签字时的在场人陈述补。
- 微信转账记录与备注:在微信“账单”里导出带电子凭证的转账记录,备注写“锁房款”还是“定金”很关键。缺备注,用转账前后的聊天上下文补。
- 门店收款账户与小票:看清收款方是公司账户、个人账户还是二维码,截图保存。没开收据的,用转账凭证加门店承认收款的聊天补。
- 聊天与通话录音:把“不满意可退”“先交五万锁房”这类话完整保存,录音要能听出双方身份。缺录音,用文字聊天补。
- 房源信息与带看记录:房源链接、带看时间、带看人姓名,用来证明中介实际提供了哪些服务,对抗虚高费用主张。
另外提醒一句,本栏的法律知识列表里还有房屋买卖、居间纠纷方面的内容,可以对照看。
七、北京落地的投诉与立案
投诉渠道先走一遍,成本低。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可以查询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登记信息,先确认门店和带看人是不是正规登记的主体,投诉时把机构名称、门店地址、带看人姓名写清楚。定金按北京存量房交易的规定应当进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如果门店让你把钱转到个人账户,这本身就是投诉点。投诉可以向房屋所在区的住建部门提出,也可以向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反映。
投诉不成再起诉。管辖法院是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北京各区法院都支持网上立案,通过北京法院的线上平台提交材料即可。标的额不大的,可以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周期相对短。起诉前把被告列准:钱转给门店告门店,转给卖方告卖方,转给个人还要看是否构成职务行为。诉讼请求写“返还款项及利息”,事实部分按时间线写清楚带看、转账、磋商、谈崩的过程。
八、常见问答
延伸阅读
- 北京律师费收费标准与构成明细
- 北京二手房资金监管:定金怎么交才安全
- 北京买房定金纠纷:定金罚则适用情形与20%上限
- 北京买房定金被中介扣了怎么办:房子还没下房本
- 定金被转成服务费,还能要回来吗
- 北京律师在线:定金被扣,合同写一律不退
- 北京定金纠纷律师口碑榜:2026中介转付与卖方不认
- 北京定金纠纷律师口碑榜:2026无证房权属瑕疵
本内容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请咨询执业律师。
以上为一般性解答,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