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写个条子让老人住到老”就算安排好了。其实居住权是要登记的,不登记不成立。这一点常常在房子被卖掉、或者老人去世后子女争房产时才被发现。这篇北京居住权设立与登记全解,把设立、登记、消灭与冲突一次讲清。
先把大家最关心的费用说清楚。居住权相关纠纷律师费实务参考区间:房产类纠纷按件 8,000 到 30,000 元;涉及登记与合同起草的分段服务,常见 2,000 到 6,000 元;涉及不动产过户与继承交织的,按标的额 3% 到 8% 计收比较常见。居住权登记按规定办理,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公示口径为准。以上均为实务参考区间,不是官方定价,具体以双方书面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一、居住权到底是什么、解决什么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落地到生活里,它有三个关键点:一是用益物权,效力比普通租赁强,能对抗后来的买房人;二是解决“房子给出去、自己还要住”的安排,典型场景有以房养老、把房过户给子女、离婚后一方继续居住、老人再婚为配偶安排住处;三是它不是所有权,居住权人不能卖房、不能处分房屋。
(一)为什么不是租赁,而是居住权
租赁受“买卖不破租赁”保护,但期限最长 20 年,且租赁关系容易被认定为不定期。居住权没有 20 年上限,可以约定“至居住权人死亡”,稳定性更强。代价是必须登记,手续比签租赁合同麻烦。
(二)它和所有权、抵押权的关系
所有权人仍是房主,可以卖房、可以抵押。但一旦登记了居住权,房子就是“带负担”的资产。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也要面对在先设立的居住权。所以银行放贷前往往要核查这一点。
二、怎么设立、怎么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必须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不成立
嘴上说“这间房你住到老”,在法律上很难站住。合同的必备项:谁住、住哪套、住哪间、住多久、谁交水电物业、能不能出租、能不能带同住人、争议怎么解决。写得越细,后面越省事。
(二)必须登记才设立,这是全文最关键的一句
登记是设立要件,不是对抗要件。没登记,居住权压根没产生,不是“弱一点”,是“没有”。
(三)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
可以约定对方付一定费用,比如一次性给一笔钱换终身居住,法律并不禁止。但要在合同里写明金额、支付方式、是否可退。
(四)遗嘱设立居住权的特别提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遗嘱也能设居住权,但同样要办登记。遗嘱居住权往往和继承同时发生,容易形成“继承人要卖房、居住权人要住到老”的直接冲突。建议在遗嘱里把期限、范围、补偿方式写清,生前和继承人沟通好,能少打一场官司。
三、居住权的效力与限制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居住权随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所以不能靠居住权给子女留长期居住利益。想给子女留,只能通过继承或另设权利安排。
(二)原则上不得出租
想出租必须合同里明确约定,否则出租行为可能被认定违约,房主可以主张解除或索赔。
(三)消灭要及时注销
不注销会影响房屋后续交易与过户。买家查到房上还挂着一项居住权,贷款和过户都会卡住。
(四)带居住权卖房,买家要承受负担
登记在先的居住权,买房人仍要继续容忍居住权人居住。这也是买二手房前必须查登记的原因之一。
| 情形 | 是否需登记 | 能否对抗买房人 | 能否继承 |
|---|---|---|---|
| 书面合同设立居住权 | 必须登记 | 登记后可对抗 | 不能 |
| 遗嘱设立居住权 | 必须登记 | 登记后可对抗 | 不能 |
| 仅口头承诺居住 | 不成立 | 不能对抗 | 不能 |
| 普通租赁 | 无需登记 | 受买卖不破租赁保护 | 不能 |
四、三类常见冲突与救济
(一)居住权与买卖冲突
房屋带居住权出售,买方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只能在合同中主张卖方违约,要求赔偿或解约。
(二)居住权与继承冲突
继承人对带居住权的房产可以继承所有权,但必须容忍居住权人继续居住。想变现,只能协商补偿让居住权人放弃。
(三)居住权与抵押、执行冲突
居住权先于抵押登记设立时,通常可以对抗抵押权实现;反过来风险较大。购房或放贷前务必先查不动产登记信息。
五、不登记会发生什么
只有合同没有登记,居住权不成立。对方把房子卖掉时,你只能按合同主张违约责任,不能对抗善意买受人。实践中常见以房养老或过户给子女后要求住到老的口头承诺,一旦发生纠纷,没有登记就只能走合同纠纷,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补救方向是尽快补办登记;对方拒绝配合,可以起诉要求协助办理登记。
六、北京落地
居住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北京各区设有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可以现场或通过线上渠道预约办理,具体材料清单与办理时限以登记机构公示口径为准。购买二手房前,可以依规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是否存在居住权、抵押、查封等负担。涉及居住权争议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及继承与居住权交叉的,可以向公证机构咨询继承权公证与遗嘱公证的办理要求。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拨打 12348 咨询法律援助。
七、常见问题解答
八、内链与相关阅读
更多办事流程与材料清单,可以先看首页办事指引:北京法律办事指引。承办律师背景可查:龚静律师档案。延伸阅读:房产纠纷实务问答、继承与遗嘱常见问题、二手房交易风险提示、离婚财产分割要点、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引、以房养老法律安排、合同起草与审查要点。
建议先把自己的材料整理好:房本信息、亲属关系证明、已有合同或遗嘱、房屋是否设过抵押,再带着问题来咨询,效率会高很多。
作者:龚静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611984407,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业务方向为房产、婚姻、继承、合同纠纷,自 2006 年起执业。微信 gongjinglawyer,电话 13261658272。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承诺任何结果。具体材料、费用与办理时限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公证机构公示口径为准,个案请结合证据与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以上为一般性解答,个案请咨询执业律师。